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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 星期四
學生相關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妥處
府教學特字第1130200861號
為落實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貴校及學校網站資料涉及學生身分證統一編號(以下簡稱身分證編號 )之登載者,統一隱碼欄位為身分證編號後4碼。
為強化個資保護,請貴校爾後如需於函文、網站及郵件表 單等顯示學生身分證編號者,請將其後4碼(即第7碼至第10碼)進行遮蓋,並以「*」取代,如另有特殊性用途需遮蓋其他碼或顯示全碼者,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其餘學生相關個人資料請貴校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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