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生安全上網及防制不當使用網路資訊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1年5月9日臺電字第1010063158號核定
壹、緣起
因電腦及網路可以讓使用者與他人互動,產生隸屬於廣大社交情境的感受,並具有娛樂的效果,對青少年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因此許多青少年在使用電腦和網路時常愛不釋手而無法自拔。近年來,不少學生因過度使用電腦及網路,而發生許多負面的問題,讓家長及教師們對電腦及網路存著又愛又怕的心情,擔心電腦及網路會「帶壞」他們的孩子,而荒廢學業或接觸到色情與賭博等不當資訊,或遭到網友的欺騙;但又希望孩子們能利用電腦及網路來輔助課業學習,並可獲得有助於生涯發展的相關資訊。
因此,打造一個安全、乾淨的網路環境,教導學生如何善用電腦網路的優點,避免或降低其帶來的衝擊與挑戰,是當前資訊教育的重要課題。
貳、實施目標
為了避免使用網路產生的負面影響,將從教師、學生及家長三方面提升其正確的網路使用觀念,以降低並預防學生網路不當使用,培育具有資訊倫理的現代國民。
參、實施方式
一、強化資訊倫理學習課程。
二、提供安全的校園網路環境,避免學生瀏覽不適宜網路資訊。
三、結合相關資源加強宣導資訊倫理及上網安全。
四、鼓勵各單位辦理教師資訊倫理研習培訓。
五、鼓勵學校辦理教師、家長及學生資訊倫理推廣活動。
六、辦理親子戶外活動,鼓勵學生及家長走向大自然。
七、建立友善輔導體系之主動關懷網絡,加強學生校內外生活輔導。
八、強化家庭教育,提升家長資訊倫理知能,並教導孩子正確使用網路。
九、建立處理管道資訊網絡,提供諮詢及診療機構資訊。
十、結合民間非營利組織全面宣導。
肆、具體措施
結合本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各級學校、家庭及民間非營利組織等,共同推動,學生安全上網與不當使用網路相關防制措施詳如下表。
執行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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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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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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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資訊倫理學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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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鼓勵大專校院將資訊倫理納入課程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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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司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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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續落實普通高級中學「資訊科技概論課程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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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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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強化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資訊教育)融入於各學習領域中實施,並得視內容性質,集中於適當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中實施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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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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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納為101年諮詢個案研討或志工培訓課程之必辦議題,以提升家庭教育志工相關知能,運用於個案諮詢及推廣服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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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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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校執行資訊倫理教育課程情形,列入駐區督學視導事項,以落實資訊倫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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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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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資訊教師應設計網路經驗課程,融入教學課程,讓學生正向學習網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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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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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持續充實資訊倫理與上網安全相關教材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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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計算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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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安全的校園網路環境,避免學生瀏覽不適宜網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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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鼓勵各大專校院於校內宿舍設置網路時間管理輔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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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司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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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於各縣(市)教育網路中心設置不當資訊存取過濾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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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計算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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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推廣「網路守護天使(NGA)」,持續加強不宜瀏覽網站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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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計算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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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合相關資源加強宣導資訊倫理及上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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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於相關會議(例:校長或教務長會議等)宣導資訊倫理議題,並請各校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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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司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中等教育司
國民教育司
中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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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請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協助進行網路不當使用防制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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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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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結合本部法治教育相關資源,宣導正確使用網路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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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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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從學生角度思考,鼓勵其發展自律機制,並於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負責人等相關會議或活動中納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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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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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持續充實資訊倫理等手冊內容,以各多元角度協助老師及家長了解並關心孩子的網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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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計算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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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將資訊倫理相關內容加入全民資安素養自我評量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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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計算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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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勵各單位辦理教師資訊倫理研習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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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續督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將「資訊教育」(含資訊倫理)相關議題納入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供師資生修習,以增加相關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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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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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持續鼓勵將「資訊教育」(含資訊倫理)相關議題納入在職教師年度培訓課程中,並優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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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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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規劃辦理縣(市)資訊素養種子教師培訓,種子教師可結合各學習領域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簡稱中央輔導團)共同推動與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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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司
電子計算機中心
國家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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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將網路不當使用之防制,納入親職教育種子教師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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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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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持續鼓勵將「資訊教育」(含資訊倫理)相關議題納入在職教師年度培訓課程中,並優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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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辦公室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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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請各業管科要求所有領域輔導團加強品德教育及資訊倫理教育之輔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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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辦公室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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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各校應辦理校內所有教職員工資訊倫理教育研習,以維護校內資訊安全,並使教師有能力指導及防患學生不當網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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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辦公室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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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將資訊倫理與上網安全納入各學習領域國民教育輔導團(簡稱地方輔導團)之辦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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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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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將資訊倫理列入校長及主任儲備班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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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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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鼓勵學校辦理教師、家長及學生資訊倫理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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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學校於相關活動(例:親師座談會或懇親會)辦理資訊倫理及上網安全相關教學及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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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司
中部辦公室
電子計算機中心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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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辦理親子戶外活動,鼓勵學生及家長走向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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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擴大辦理校園體育活動。
(1)提升學生體適能計畫。
(2)推動泳起來計畫、棒球振興計畫和普及化運動計畫。
(3)定期辦理各類運動競賽(班際、校際及寒暑假育樂營)
。
(4)鼓勵學生參與運動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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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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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實學生健康十要守則。
(1)每日睡足8小時。
(2)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
(3)每天運動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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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彙整各部會及縣市政府於寒暑假期間辦理之活動,並建置網站供家長及學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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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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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友善輔導體系之主動關懷網絡,加強學生校內外生活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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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請各校比照防止抽煙、吸毒等方式加強宣導並進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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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司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中部辦公室
國民教育司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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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強化三級輔導及轉介機制,透過教師、輔導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共同合作,提供學生完整輔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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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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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結合學校學務人員及警察機關加強對學校週邊網咖實施校外聯巡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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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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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強化家庭教育,提升家長資訊倫理知能,並教導孩子正確使用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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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辦理與家長團體互動相關活動時,將學生安全上網及資訊倫理等議題納入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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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教育司
國民教育司
訓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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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將網路不當使用防制之家長親職教育,列為補助各縣市政府年度推動家庭教育計畫之重點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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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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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針對家長宣導資訊倫理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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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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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結合社教機構、家庭教育中心、數位機會中心(DOC)或民眾活動辦理家長指導學生善用網路之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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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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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處理管道資訊網絡,提供諮詢及診療機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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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導師或校長應不定期發給家長聯繫函宣導資訊倫理、相關法律常識、學校所提供各種申訴及諮詢管道,以提升家長對於校園霸凌的認識,建立與家長聯繫溝通的管道,協助學生免於誤陷網路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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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辦公室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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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提供網路使用問題處理求助管道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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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計算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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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結合民間非營利組織全面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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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民間非營利組織辦理安全上網與資訊倫理相關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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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計算機中心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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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經費需求
由教育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陸、督導考核及獎勵
一、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權責研擬與本計畫有關之主管事項,協調相關單位推動執行並列管。
二、本計畫列為本部地方教育事務統合視導等之重點及各校辦學指導之參考,並配合辦理考核評估,推動情形將列入補助參考依據。
三、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權責對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及績優機關學校予以敘獎及表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並得另行訂定獎勵措施。
四、各級學校主管單位推動學生安全上網及防制不當使用網路資訊計畫應列入相關評核,推動情形將列入補助參考依據。
柒、本計畫陳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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